上海存简流体技术有限公司

销售条款



一.价格政策

通过电话、传真、邮件、QQ以及微信等询问当前价格。

二.订购产品

客户对报价单内所有条款无异议,制订相关订购合同,双方确认合同条款,签字(盖章)确认。


三.付款条件

付款方式为银行汇款、现金、支票或其它经批准的方式(所有的付款仅为人民币)。存简公司现向上海区域客户提供支票付款服务,非上海区域客户暂时无法提供此项服务。存简公司可向客户提供现金付款服务,但仅限于客户到存简公司办公地址实地付款(请提前通知为您服务的销售工程师)。


四.货运政策

1
、货运条件产品的发货地点应在存简公司的仓库或分销中心,由存简公司选择承运人,将产品运至客户指定收货地点。 
2
、运费按照相应订货合同约定执行;
3
、损失风险自存简公司将货物交给承运人,并办理相关单据后,损失风险即转移到客户。在客户付清货款之前,产品仍属存简公司所有。如产品在运输中受到损害,客户须向承运人索赔。存简公司将协助对其指定承运人进行的索赔。 


五.产品签收与拒收

1
、商品签收:当客户收到产品并验收后确认产品的名称、型号、数量等信息无误。同时产品的包装完好、产品没有划伤、破损等表面质量问题,请您在发货单的客户签字确认处签字,并回传给存简公司。您或您委托的收货人的签字代表您已经确认收货信息无误,存简公司有权不接受以此为由的退换货要求。
当您签收后,如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请您及时与存简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联系。客服人员会及时帮您处理,如果需要退货或者是换货,可参考相应条款执行。
2
、商品拒收:当客户收到产品并验收后发现产品存在表面质量问题,请向派送人员指出,并当场拒收有问题产品,同时在签收单上注明。并请及时与存简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联系,以便及时帮您解决。


六.补发货流程

当客户收到产品时,请当场检查产品包装是否有破损,并务必依据发货单核对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尤其注意相关配件的核对。如发现缺少,请第一时间与存简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联系。客服人员确认后,会尽快安排为您补发缺少的产品。

七.存简公司有限保证

存简公司向客户保证,自购买日后九十天内或制造商的保证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所有产品均无工艺或材料缺陷。如客户发现缺陷,并且产品仍在保证期内,除另行规定外,客户须按存简公司指示将产品退回存简公司或其指定的授权地点,并预付运费。由存简公司确定产品或服务在材料上或工艺上是否存在缺陷。如存在缺陷,存简公司根据情况修理或更换产品或服务,这是存简公司对客户可能提供的全部补偿。除上述保证外,存简公司未做出任何其他保证。对于因产品误用、产品选择不当或应用不当而发生的产品缺陷索赔或保证索赔,存简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除存简公司或制造商明确做出的保证外,存简公司未做出适用法律规定以外的任何默示或其它的保证。存简公司明确指出对后果性或附带的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除了相关法律另有规定外,存简公司的责任限于并不得超过客户支付的款项。 
 
八.退换货流程

如果客户需要办理退货,须在购货后十五天内进行(收到产品之日起),务必先与存简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联系;是否符合退货条件,视具体情况协商决定。


九.产品适宜性和法律归依

客户对产品的选择、安装及适宜性负责。存简公司努力保证产品符合适用法律,但对产品的选择、安装和适宜性的相关法律不做出任何保证。选择产品之前,应查阅相关法律和法规。客户同意所购产品的使用不违反中国法律及其它适用法律。 


十.补充条款

1
、不可抗力由于天灾、社会事件、缺货、无法购买产品、供应品或原料、恶劣的天气条件、或存简公司在其业务经营中无法控制的任何其它情况或原因而造成的任何部分或全部履约延误或无法履约,存简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
、撤销订单撤销订单须经存简公司批准,并可能需要支付已发生物流、人工及其它费用。 
3
、完整协议和转让本条款及存简公司的表格、确认书、报价单、发票、网站中的条款及订货合同的销售条款以参考形式纳入本协议,共同构成客户和存简公司之间的全部和完整的协议。客户收到存简公司的订货合同或收到订购的货物或服务,应视为客户同意这些条款和条件。非经书面同意,对条款的任何修改对存简公司均不具有约束力。未经存简公司事先书面同意,客户不得转让订单或其中的其它权益,并且任何未经同意的转让对存简公司无效。 
4
、弃权、法律选择、审判地点和争议解决任何一方未主张本条款下的一项权利或未坚持遵守一项条款或条件,不构成放弃该项权利或容许任何一方对任何该条款或条件的任何后续违反。所有交易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统辖。因存简公司交易而发生的争议,如双方不能自行解决的,应提交位于上海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通过仲裁解决。